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颱風假標準:風力雨量門檻與宣布時間一次看懂

放假吧編輯部放假吧查核小組更新 閱讀約 22 分鐘
本文目錄(29 個段落)

颱風假不是假:先搞懂它的真實身分

每年 7 月到 9 月,只要氣象署把颱風路徑圖一貼出來,全台灣的辦公室與教室就會開始同一場集體儀式:刷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網頁,等那一行「停止上班、停止上課」。但在討論標準之前,有一個大多數人都誤會的前提要先講清楚——「颱風假」在法律上根本不是假

它的正式名稱叫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」,法源是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》,這是行政院訂定的法規命令,全文共 19 條,最近一次修正是 2026 年(民國 115 年)4 月 24 日。這部辦法的直接適用對象寫在第 2 條:政府各級機關與公、私立學校。也就是說,縣市政府宣布「停止上班」,法律上停的是公務機關的班、學校的課;民間企業的勞工並不自動放假,而是回到勞動部的規範來處理出勤與薪水——這一段的完整規則我們寫在颱風假上班薪水怎麼算,如果你是上班族,那一篇其實比本篇更攸關你的錢包。

為什麼要先講這個?因為「颱風假不是假」這個定性,決定了後面所有規則的邏輯:它不是給你的福利,而是政府基於安全考量做出的風險管制措施。理解這一點,你就能理解為什麼標準看的是「預測值」而不是實際風雨、為什麼決定權在縣市首長而不是氣象專家、為什麼會出現「放了卻沒風沒雨」的落差。整部辦法的設計哲學是:寧可用不完美的預測提前避險,也不要等災害發生才反應。

三種身分在「宣布停止上班上課」時的處境,值得用一張表先對齊:

身分依據停班日效果
公務人員、公立學校教職員作業辦法直接適用停止辦公,出勤以停班登記,薪資照常
學生(公私立學校)作業辦法直接適用停止上課,課程後續依學校安排補課或調整
民間企業勞工勞動部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得不出勤、不得視為曠工,但工資「宜」不扣發(非強制)
輪班、救災、醫療等特殊人員作業辦法除外規定+各機關規範因業務性質照常出勤,另有補償機制

看到第三列的「宜」字了嗎?那個字是台灣勞工每年颱風季集體憤怒的來源,也是誤解最多的地方。本篇聚焦「怎樣才會放」的認定標準與宣布時間;「放了之後薪水怎麼算」的完整攻防,請看颱風假上班薪水怎麼算。至於宣布之後要去哪裡查、半天班怎麼運作,我們另外整理在停班停課查詢管道與半天班規則;如果你想知道颱風撞上補班日會發生什麼事,請看2026 補班日總表

風力門檻:平均風力 7 級、陣風 10 級

作業辦法第 4 條規定的第一把尺是風。條文的關鍵句是:依據氣象預報,颱風暴風半徑於 4 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,其平均風力可達 7 級以上,或陣風可達 10 級以上時,即達停止上班上課的認定基準。

這一句話裡藏了三個常被忽略的細節,值得逐字拆開。

細節一:看的是「預測」,不是「實測」

條文寫的是「可達」,也就是氣象署的預測值。這是整個制度最常被罵、卻也最合理的設計。停班停課的目的在於讓人不要出門,如果等實際測到 10 級陣風才宣布,通勤族早就在風雨中的路上了。所以縣市首長在前一晚做決定時,手上拿的是氣象署提供的「未來 24 小時風力預測」,賭的是明天的天氣。預測有誤差,就會出現兩種結果:放了假卻風平浪靜(民眾賺到、市長被酸),或是沒放假卻風雨交加(市長被罵爆)。這不是誰失職,而是用預測管理風險的必然成本。

預測與實測的落差有多大?以路徑預報來說,颱風登陸前 24 小時的中心位置預測誤差平均仍有數十公里,而暴風半徑的邊界誤差會直接決定「你的縣市有沒有掃到」。這就是為什麼同一場颱風,前一晚各家氣象粉專的判斷可以南轅北轍——大家看的是同一份資料,但對誤差範圍的解讀不同。官方決策採用的是氣象署的預測值,不是任何民間單位的,這一點在資訊爆炸的颱風夜尤其值得記住。

細節二:平均風力與陣風是兩個不同的數字

氣象上的「平均風」指的是 10 分鐘內的平均風速,「陣風」則是瞬間最大風速,通常比平均風高 2 到 3 級。7 級平均風的風速約每秒 13.9 到 17.1 公尺,體感上是「迎風步行困難、雨傘直接開花」的程度;10 級陣風約每秒 24.5 到 28.4 公尺,足以吹斷樹枝、掀動招牌、讓機車騎士失去平衡。兩個門檻只要達到其中一項就符合基準,不需要同時成立。實務上多數停班停課是「陣風 10 級」先達標,因為颱風外圍環流的陣風往往來得又快又猛。

7 級 / 10 級

平均風力 7 級以上「或」陣風 10 級以上,預測達其一即符合風力基準

來源: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 4 條

細節三:「暴風半徑 4 小時內可能經過」的範圍限定

不是全台灣一起看同一個數字。條文限定的是「颱風暴風半徑於 4 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」——意思是你所在的縣市要真的在暴風圈的行進路徑上。這解釋了為什麼颱風從東部登陸時,花蓮、臺東、宜蘭往往先放,而中央山脈另一側的雲嘉南可能照常上班:暴風半徑根本掃不到,風力預測自然達不了標。等颱風穿過中央山脈或北轉,換西半部進入「4 小時內可能經過」的範圍,決策才會輪到西部縣市緊張。

要把這些預測數字翻譯成白話:7 級風不是「有點大的風」,而是你撐傘出門、傘會直接報廢的風;10 級陣風則是路樹斷枝、鷹架出事故的等級。門檻訂在這裡,是在「交通與戶外活動開始出現實質危險」的臨界點上,不是訂在「出門會不舒服」的程度。

蒲福風級速查:7 級與 10 級到底長什麼樣

台灣官方的風力分級採用蒲福風級(Beaufort scale),從 0 級到 17 級。把停班停課會用到的區間攤開來看,你會對門檻的位置更有感:

風級風速(公尺/秒)陸上狀況與停班停課的關係
5 級8.0–10.7小樹搖擺、水面起波日常大風,無關
6 級10.8–13.8撐傘困難、電線呼呼作響接近警戒但未達標
7 級13.9–17.1迎風步行不便、全樹搖動平均風力門檻
8 級17.2–20.7小枝吹折、逆風前進困難超過平均風門檻
10 級24.5–28.4樹木連根拔起、建物受損陣風門檻
12 級32.7–36.9颱風中心附近的破壞性強風遠超門檻

看懂這張表,你就能自己讀氣象署的風力預測報表。颱風警報發布後,氣象署會逐縣市列出「平均風」與「陣風」的預測級數,格式通常是「臺北市:平均風 6–7 級、陣風 9–11 級」這樣的區間。判讀訣竅是看區間的上緣:只要平均風上緣碰到 7、或陣風上緣碰到 10,這個縣市就進入「達標區」,首長宣布停班停課的機率大增;如果兩個數字的上緣分別停在 6 和 9,那就是標準的「差一級」情境——也是最容易引發「到底放不放」全民猜謎的情境。

順帶一提,很多人以為風力門檻會因縣市而異,其實不會:風的標準全國統一(7 級/10 級),會因縣市而異的是雨量。這個設計也合理——風對人與交通工具的危險性到哪裡都一樣,但同樣的雨量落在不同地形、不同排水能力的地區,致災風險天差地遠。

雨量門檻:24 小時累積雨量 350 毫米(山區 200)

第二把尺是雨,這把尺比風複雜得多,因為每個縣市的數字不一樣。作業辦法第 4 條規定:依據氣象預報或實際觀測,降雨量達附表的「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」,且已致災或有致災之虞時,達停止上班上課基準。

附表的完整數字如下(單位:未來 24 小時累積雨量預測/毫米):

縣市不分山區平地山區平地
基隆市、臺北市、新北市350
桃園市200350
新竹市350
新竹縣、苗栗縣200350
臺中市200350
彰化縣350
南投縣200350(實際觀測 300)
雲林縣、嘉義縣200350
嘉義市350
臺南市350
高雄市200350
屏東縣350
宜蘭縣350(實際觀測 250)
花蓮縣350
臺東縣200350
澎湖縣、金門縣、連江縣350
0100200300400雙北基桃竹苗山區中彰投平地高屏宜蘭實測花東山區24 小時累積雨量門檻(毫米)
各縣市 24 小時累積雨量停班停課參考基準(毫米):多數縣市 350,山區另訂 200

這張表有幾個值得注意的地方。先講怎麼讀:「不分山區或平地」欄有數字的縣市(如雙北、基隆、臺南、屏東),全境適用同一條線;「山區/平地」分列的縣市(如桃園、臺中、高雄),山區看 200、平地看 350,這也是這些縣市常出現「山區停課、平地照常」分區宣布的制度原因。而所謂的數值,指的是中央氣象署發布的「未來 24 小時累積雨量預測值」,不是你家雨量筒的即時讀數——除了南投與宜蘭的「實際觀測」例外,下一節會講。

350 / 200 毫米

24 小時累積雨量門檻:多數縣市平地 350 毫米,桃竹苗中投雲嘉高東的山區 200 毫米

來源: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附表

拿實際的天氣事件來對照會更有感覺。氣象署對「大豪雨」的定義是 24 小時累積雨量 350 毫米以上——也就是說,平地的停班停課雨量門檻,剛好等於大豪雨等級。一場普通的午後雷陣雨下 50 到 80 毫米、颱風外圍環流一天下 150 到 250 毫米、強颱直撲或共伴效應才會出現 350 毫米以上的預測值。這能幫你建立直覺:看到預報寫「北部山區 200–400 毫米」,山區已在達標區;看到「平地 80–150 毫米」,單靠雨量是放不了的,除非風力先達標。

為什麼山區門檻只有平地的六成

山區 200 毫米、平地 350 毫米,差距不是隨便訂的。同樣一場雨,下在臺北市區是排水系統的考驗,下在南投山區卻是土石流與坍方的觸發條件。山坡地的土壤含水量到達飽和後,邊坡穩定性會急速下降,200 毫米的累積雨量在地質敏感區已經足以致災。這也是為什麼你會看到「臺中市和平區停止上班上課,其餘地區照常」這種分區宣布——同一個行政區內,山區與平地適用的是兩條不同的線。

「實際觀測」門檻是給誤差留的第二道保險

南投縣平地的「實際觀測 300」與宜蘭縣的「實際觀測 250」是特別設計:就算前一晚的預測沒達標、沒宣布停班停課,只要雨量站實際測到的 24 小時累積雨量到達這個數字,也構成停止上班上課的基準。宜蘭是台灣秋颱與東北季風共伴效應的重災區,雨常常下得比預測猛,250 毫米的實測門檻等於幫宜蘭人多加了一道追認機制。

「且已致災或有致災之虞」不是裝飾句

雨量達標不會自動觸發放假,條文還要求「已致災或有致災之虞」。這是給縣市首長的裁量空間:如果 350 毫米的雨分散在 24 小時內平均地下,排水系統消化得掉,首長可以判斷「無致災之虞」而不宣布;反之,如果短延時強降雨集中在通勤時段,即使總量未達 350,也可能以「因降雨致交通、水電供應中斷或困難」等其他條款宣布停班停課。雨量表是參考基準,不是自動開關——這五個字「參考基準」就寫在附表的標題上。

風雨之外:你可能不知道的其他停班停課條件

作業辦法處理的其實是「天然災害」的全集,颱風只是最常見的一種。以下情形同樣可以停止上班上課:

  • 水災:河川水位暴漲有氾濫之虞、橋梁中斷、積水致通行困難,即使沒有颱風也適用。近年幾次西南氣流豪雨造成的南部停班停課,走的就是這條。
  • 震災:地震造成房舍倒塌或有倒塌危險、大眾運輸中斷、水電供應中斷或困難。
  • 土石流與山崩:地質敏感區在豪雨後的警戒發布,常見於山區鄉鎮的獨立停課決定。
  • 交通與地形因素:風雨預測未達基準,但因地形、雨量特性導致交通中斷或通行危險,權責機關仍得決定停止上班上課。

換句話說,風力 7 級與雨量 350 毫米是「最常用的兩把尺」,不是「唯二條件」。理解這一點,你就不會在每次看到「風雨明明沒達標卻放假」的新聞時感到困惑——首長引用的可能是交通中斷、土石流警戒這些其他條款。

這部辦法是怎麼長成現在這樣的

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》不是一次寫好的,而是被一場一場颱風「修」出來的。2010 年(民國 99 年)1 月全文修正發布 17 條,把停班停課的認定基準、權責機關與發布時點制度化;此後每隔幾年就因應實務爭議增修——分區宣布的授權、半日停班的時點、照顧子女的規定,都是後來補上的。最近一次修正在 2026 年(民國 115 年)4 月 24 日,現行全文 19 條。

這段演化史對一般人的意義是:你在新聞上看過的每一次颱風假爭議,幾乎都已經變成條文。早年「首長凌晨兩點開記者會、全城不敢睡」的亂象,催生了「前一日晚間 7 時至 10 時前發布」的明確時點;「上午放假下午叫回來上班」的混亂,催生了半日制的發布規則;跨縣市通勤族的權益爭議,催生了勞動部要點裡「居住地、工作地、通勤必經地擇一」的三地原則。制度也許永遠慢半拍,但它確實在累積。

「停止上課」可以單獨放行:學校的特殊邏輯

作業辦法允許「停止上課」與「停止上班」分開決定,而且實務上學校端還有更細的層次。山區的國中小可以由鄉(鎮、市、區)長獲授權後單獨宣布停課;大學則依《大學法》享有較大自主空間,常見「行政照常、課程依教師公告調整」的混合模式。家長最關心的則是這一條:宣布「停止上課」而家中有國中以下學生、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乏人照顧時,公教員工得有一人停止上班以照顧子女,出勤不受影響。民間企業勞工雖不直接適用這條,但可以動用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的家庭照顧假,或與雇主協商——細節我們在颱風假上班薪水怎麼算一併整理。

還有一個常被問到的情境:晚間才要上課的進修部、夜校、補習班怎麼辦?作業辦法的半日與晚間停止上課有獨立的發布時點(當日上午 10 時 30 分前),所以「白天照常、晚間停課」是完全合法的宣布形式,尤其在颱風傍晚才登陸的場次很常見。補習班雖屬私人機構,主管機關多要求比照當地縣市政府的停課宣布辦理。

誰決定放不放:權責在縣市首長,不在氣象署

這是整個制度最重要、也最常被誤解的部分。中央氣象署的角色是資料提供者:發布颱風警報、提供各地區風雨預測值給地方政府。真正拍板「放或不放」的,是各直轄市長、縣(市)長,必要時可以授權鄉(鎮、市、區)長就個別地區決定。

這個設計有它的道理:臺北市的捷運系統、南投縣的山區道路、澎湖縣的海上交通,面對同一場颱風的脆弱度完全不同,由最了解在地狀況的行政首長決定,比中央一刀切合理。但代價就是每次颱風都會上演的「一縣一制」:基隆放、臺北不放,跨縣市通勤族卡在中間。

另外有一群人適用「除外規定」:警察、消防、醫護、電力搶修、自來水、垃圾清運、災害應變中心輪值人員等,因業務性質屬於全年無休或救災必要,停班宣布對他們不生效力,甚至颱風天正是他們最忙的時候。各機關對這些人員另有加班費、補休或危險職務加給等補償機制。下次颱風假在家追劇時,記得電網另一端有人正在風雨裡爬電線桿——這也是我們反對把停班停課簡化成「全民福利抽獎」的原因之一。

北北基桃的共同決策慣例

因為雙北基桃的通勤生活圈高度重疊,實務上發展出「北北基桃共同宣布」的慣例:四個市長在決策前互相協調,盡量做出一致決定,避免出現「住基隆的人放假、在臺北上班的公司照常」的通勤災難。但要強調:這是行政慣例,不是法律義務,過去也發生過協調破局、各自宣布的案例。如果你是跨縣市通勤族,勞動權益上以「工作地、居住地、通勤必經地」三者任一停班就可以不出勤為準——這部分的完整規則見颱風假上班薪水怎麼算

實務眉角

跨縣市通勤族請記住這個原則:對勞工而言,工作所在地、居住地區、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,三個地點只要有一個宣布停班,你就有不出勤的正當基礎。不需要三個都放。

宣布時間:三個關鍵時點,錯過一個還有下一個

「到底幾點會宣布」大概是颱風夜全台灣最想知道的問題。作業辦法把發布時點規定得很明確,總共三個關卡:

  1. 1前一日晚間 7 時至 10 時前:決定「明天全日」或「明天上午半日」是否停止上班上課,這是最主要的宣布窗口,多數颱風假在這個時段定案
  2. 2當日上午 4 時 30 分前:如果前一晚未達標、天氣半夜急轉直下,權責機關可以在凌晨補行宣布當日停止上班上課
  3. 3當日上午 10 時 30 分前:上午照常之後若風雨增強,決定「下午半日」或「晚間」是否停止上班上課的最後時點

把這三個時點記起來,你的颱風夜可以過得很有效率:晚上 10 點前沒等到消息,先去睡;真的半夜變天,凌晨 4 點半前會有第二波宣布,起床看一眼手機就知道。上午照常上班的日子也別急著失望,10 點半前還有「下午停班停課」的可能。

一場典型颱風的完整時間軸

把氣象署的警報程序與停班停課決策疊在一起看,一場西北太平洋颱風侵台的標準劇本大致是這樣:

  1. 登陸前 3–5 天:氣象署開始發布颱風消息與路徑潛勢圖,各家媒體開始畫「侵台機率」。這個階段任何「預測放假」的說法都只是娛樂,路徑誤差還有數百公里。
  2. 登陸前 2 天左右:海上颱風警報發布,警戒範圍內的漁船返港。此時停班停課仍言之過早,但可以開始注意氣象署的逐縣市風雨預測表。
  3. 登陸前 1–1.5 天:陸上颱風警報發布,氣象署的風雨預測開始逐 3 小時更新。傍晚起,各縣市政府的災害應變中心陸續開設,幕僚開始比對風雨預測與門檻。
  4. 登陸前一晚 19:00–22:00:黃金決策窗口。各縣市首長根據氣象署晚間預報拍板,人事行政總處網站集中彙整發布。北北基桃通常會協調後同步公布。
  5. 當日凌晨 4:30 前:第二決策窗口,處理「半夜風雨突然增強」的劇本。
  6. 當日上午 10:30 前:第三決策窗口,處理「上午照常、下午轉壞」的劇本。
  7. 颱風離開後:若市區積水未退、山區道路中斷,個別地區可以延長停班停課(常見於重災的山地鄉),其他地區恢復正常。

這條時間軸的重點在於:放不放假的懸念,本質上是路徑與強度預測誤差逐步收斂的過程。登陸前三天的「預測放假」與前一晚的正式宣布之間,隔著好幾輪預報修正。與其在第一天就情緒起伏,不如記住只有第 4 到第 6 步的三個時點具有法律效力。

為什麼是這三個時間?晚間 7 到 10 時對應的是氣象署晚間定時預報出爐後、民眾就寝前的決策窗口;凌晨 4 時 30 分是趕在最早一批通勤族出門前;上午 10 時 30 分則是讓機關學校來得及安排下午的疏散與接送。三個時點都是「往回推通勤時間」算出來的安全邊界。

至於宣布之後訊息從哪裡出來——人事行政總處的停班停課專區、語音專線 020300166、各縣市 1999、電視跑馬燈——完整的查詢管道清單與各管道的更新速度比較,我們整理在停班停課查詢管道與半天班規則。你也可以直接用本站的看板,它每隔幾分鐘就同步一次總處的公告:

用「停班停課看板」一鍵試算 →各縣市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最新情形,定時更新,資料來自人事行政總處。

常見誤解一次拆解

誤解一:「發布陸上警報=放颱風假」

警報與停班停課是兩條平行線。海上警報、陸上警報是氣象署的警戒程序,用來提醒防颱整備;停班停課看的是風雨預測值是否達基準。陸警範圍內的縣市照常上班是常態,因為暴風圈未必真的掃到;反過來,完全沒有颱風的梅雨鋒面、西南氣流,只要雨量預測達標且有致災之虞,照樣可以停班停課。

誤解二:「氣象署說風雨會達標,所以一定放」

氣象署提供的是資料,決定權在縣市首長。首長還要納入致災風險、交通狀況、水電供應等因素綜合判斷。「風雨達標但無致災之虞」不宣布停班停課,在法律上完全站得住腳。

誤解三:「颱風假是我的權利,沒放就是政府欠我」

從法律定性來看,停止上班上課是風險管制,不是假日給付。它保障的是你「不必冒著危險通勤」,而不是「多一天休假」。這也是為什麼民間勞工在停班日的薪資是「宜不扣發」而非「應照給」——這個殘酷但重要的細節,我們在颱風假上班薪水怎麼算有完整說明。

誤解四:「學生和上班族的標準不一樣」

認定基準是同一套(同一部作業辦法、同一張雨量表),但「停止上課」與「停止上班」可以分開宣布。實務上常見「停止上課、照常上班」,因為學童的通學風險承受度比成年通勤者低;山區學校也常單獨停課。所以正確說法是:標準相同,但決定可以拆開下。

誤解五:「補班日遇到颱風就自動放假」

補班日的本質是工作日,遇到颱風一樣要走「縣市首長宣布」的程序,宣布了才停班。而 2026 年其實一個補班日都沒有——為什麼沒有、補假與補班差在哪、企業自訂的調移工作日遇颱風怎麼處理,請看2026 補班日總表

誤解六:「隔壁縣市放了,我們一定也會放」

雨量門檻各縣市不同、風力預測逐縣市發布、致災條件更是天差地遠,「鄰縣效應」只在生活圈高度重疊的區域(北北基桃、中彰投、高高屏)有參考價值,而且即使在這些區域也只是慣例協調,不是保證。判斷自己縣市的最可靠方法,永遠是對照自己縣市的風雨預測與門檻,然後在三個法定時點查官方公告。

誤解七:「宣布之後就不會變了」

停班停課的宣布可以更新。上午半日停止之後可以加碼下午;全日停止之後,若災情延續,隔天可以續放;反過來,「照常上班上課」的宣布之後若風雨驟變,也可能在凌晨 4 時 30 分前翻盤。颱風天請把官方公告當成「持續更新的動態」而不是「一翻兩瞪眼的判決」,尤其是路徑詭異、移速緩慢的颱風。查詢各管道的即時性差異,停班停課查詢管道與半天班規則有完整比較。

實戰演練:五個情境,測試你有沒有真的看懂

規則講完了,來做幾題應用題。以下情境都是台灣颱風季的高頻劇本,答案就藏在前面的條文裡。

情境一:陸上警報發布,臺北市風力預測「平均 6–7 級、陣風 9–10 級」,雨量預測 180 毫米。放嗎? 這是標準的門檻邊緣題。平均風與陣風的預測上緣都剛好碰到門檻(7 級、10 級),雨量未達標。條文上「可達 7 級以上或陣風可達 10 級以上」已經成立,首長有充分的法律基礎宣布停班停課,但也可以視致災風險決定照常。這種案例往「放」傾斜的機率高,但兩種結果都不算失職——請等晚上 10 點前的正式公告,別讓任何名嘴幫你提前開獎。

情境二:颱風中心從花東登陸,高雄市平地雨量預測 120 毫米、山區 260 毫米。高雄會全市放假嗎? 對照附表:高雄市山區門檻 200、平地 350。山區達標、平地差得遠。最可能的結果是分區宣布:桃源、那瑪夏、茂林等山地行政區停止上班上課,其餘地區照常。住在市區的人請看清楚公告區名再慶祝。

情境三:沒有颱風,但西南氣流預計為臺南帶來 24 小時 380 毫米降雨。可以放嗎? 可以。停班停課的法源是「天然災害」而不是「颱風」,雨量達標(臺南全境 350)且有致災之虞即符合基準。近年多次「無颱風停班停課」走的正是這條路徑。

情境四:晚上 9 點半宣布「明天照常上班上課」,結果半夜暴風圈突然加速進逼。就這樣定案了嗎? 沒有。當日凌晨 4 時 30 分前還有一次翻盤窗口。半夜天氣驟變時,設好鬧鐘或起床看一眼停班停課看板,別靠前一晚的記憶出門。

情境五:上午照常上班,10 點市府宣布「下午停止上班上課」。中午可以直接走人嗎? 下午半日的停止上班上課從中午起算,機關學校的標準做法是上午班照上、午休後不再上班上課。民間企業則依勞動部要點處理下午的出勤與工資——你的雇主不能把下午的缺勤當曠工,但下午的工資是「宜不扣發」而非強制照給,詳細的攻防眉角見颱風假上班薪水怎麼算

五題全對的話,你對颱風假標準的理解已經超過九成的鄉民。剩下的一成,是接受「預測本身就會錯」這個事實的心理建設。

決策現場:一個縣市首長的颱風夜在想什麼

把自己放進決策者的位置,你會更理解為什麼結果有時「不符合門檻直覺」。晚上 8 點,災害應變中心的簡報螢幕上有這些資訊:氣象署最新的逐縣市風雨預測(帶著上下限區間)、轄內雨量站與風速站的即時觀測、水利單位的河川水位與抽水站量能、工務單位的邊坡與工地回報、教育局彙整的學校設施狀況,以及——不能假裝它不存在的——鄰近縣市的動向與輿論風向。

門檻在這個現場扮演的角色是「入場券」:風雨預測達標,停班停課的選項才正式上桌;但上桌之後的取捨,是首長對「預測不準的代價」做的風險配置。預測風雨達標而不放,賭的是預報高估,賭輸的代價是通勤時段的人身事故與政治責任;預測邊緣而放,賭的是預報低估,賭輸的代價是一天的經濟活動與「假放錯了」的訕笑。兩邊的代價明顯不對稱,這就是為什麼邊緣案例往「放」傾斜是制度的理性結果,不是首長討好選民的墮落。

同樣的邏輯也解釋了「分區宣布」越來越多的趨勢。與其全市一刀切,把達標的山區停掉、未達標的平地保留,是更精準的風險配置——代價則是規則變複雜,民眾更需要仔細看清楚公告裡「停止上班上課」前面掛的到底是哪幾個區。看公告不看區名,是颱風天白跑一趟公司或學校的第一大原因。

本站觀點:把門檻當「機率訊號」用,而不是「保證書」

看完整套標準,我們想給的實用建議是:把風雨門檻當成幫你估算機率的訊號,而不是必然放假的保證

具體做法是這樣的。颱風接近時,打開氣象署的風雨預測,對照本文的兩把尺:你所在縣市的風力預測有沒有出現「平均 7 級或陣風 10 級」?24 小時雨量預測有沒有逼近 350(山區 200)毫米?如果兩者都遠遠不到,就別浪費情緒等開獎,明天大概率照常;如果其中一項在門檻邊緣徘徊,那就是「首長裁量區」,放與不放都合理,晚上 10 點前看一次、睡前設個凌晨 4 點半的鬧鐘(或起床再看)就是最有效率的等待方式。

如果你想把判讀練成反射動作,可以在颱風季開始前把兩個數字寫在手機備忘錄:你居住縣市的雨量門檻(山區或平地)、以及「平均 7、陣風 10」這組全國通用的風力門檻。警報期間打開氣象署預測表,三十秒就能完成一次自我評估,比在社群媒體上滑一小時的「內部消息」可靠得多。

另一個誠實的提醒:預測達標而「沒放」的情況,長期來看比「放錯」少。地方首長面對的政治壓力是不對稱的——放了沒風雨,被酸幾天就過去;沒放卻出人命,是政治生涯等級的責任。理解這個誘因結構,你就能預測大部分的邊緣案例會往「放」的方向傾斜,尤其是週五與週一的颱風(沒錯,這是統計上的玩笑,但誘因是真的)。

最後,與其每次颱風都重新 Google 一次標準,不如把工具準備好:本站的停班停課看板直接同步人事行政總處公告,2026 行事曆讓你確認颱風撞上的是工作日、假日還是連假——如果颱風假接上週末變成意外連休,用連假倒數看看下一個正式連假還有多遠,心理平衡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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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颱檢查清單:等開獎的同時該做的事

最後補一段很少人寫、但比「猜放不放」更重要的內容。無論明天放不放,陸上警報發布的當晚,這份清單值得跑一遍:

  • 確認飲水與糧食:停水停電是颱風天比放假與否更實際的風險,尤其山區與沿海地區。裝滿水、確認手機行動電源有電,比刷十次公告有用。
  • 檢查陽台與窗台:盆栽、曬衣架、雜物收進室內。10 級陣風下的高空墜物是颱風天最常見的人身事故來源,也是你可能要負賠償責任的來源。
  • 車輛移置:低窪地區與地下室停車場淹水年年上演。查一下你的停車位置是否在縣市政府公告的易淹水區,提前把車移到高處。
  • 確認家中長輩與孩子的安排:如果明天停課不停班,誰照顧小孩?公教家庭有一人可停止上班照顧的機制,雙薪勞工家庭則要提前協調——這正是前面說的家庭照顧假情境,別等早上七點才開始緊急討論。
  • 山區與溪邊行程一律取消:不管放不放假。歷年颱風的死傷統計裡,「警報期間仍前往山區溪流」始終佔一席之地。放假是要你避險,不是給你多一天去露營。
  • 順手看一眼年曆:如果颱風落在連假前後,交通疏運與改票是另一場仗。用2026 行事曆確認接下來的假日結構,提前改高鐵票比事後補救便宜得多。

風雨門檻是死的,決策是活的。看懂這套規則,你等的就不再是運氣,而是一個可以預判的行政流程——而你在流程開獎前做的準備,才是颱風假標準這門課真正的期末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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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
颱風假的風力標準是幾級?

依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》第 4 條,依氣象預報,颱風暴風半徑於 4 小時內可能經過之地區,其平均風力可達 7 級以上或陣風可達 10 級以上時,即達停止上班上課的認定基準。注意看的是「預測值」而不是實際測到的風,而且平均風力與陣風是兩個不同的數字,只要其中一項達標即可。

颱風假的雨量標準是多少毫米?

看未來 24 小時累積雨量預測值。依作業辦法附表,多數縣市不分山區平地為 350 毫米;桃園市、新竹縣、苗栗縣、臺中市、南投縣、雲林縣、嘉義縣、高雄市、臺東縣則分兩級:山區 200 毫米、平地 350 毫米。另外南投縣平地與宜蘭縣有「實際觀測」門檻,分別為 300 毫米與 250 毫米。

颱風假是誰決定的?中央氣象署嗎?

不是。中央氣象署只負責提供風雨預測資料,停班停課的決定權在各直轄市、縣(市)首長,必要時可授權鄉(鎮、市、區)長決定。這就是為什麼同一個颱風,有的縣市放、有的縣市不放,甚至同縣市內山區停課、平地照常。

颱風假最晚什麼時候會宣布?

依作業辦法,全日或上午半日停止上班上課,應於前一日晚間 7 時至 10 時前發布;若前一晚未達標、天氣半夜才轉壞,得於當日上午 4 時 30 分前發布;下午半日或晚間停止上班上課,應於當日上午 10 時 30 分前發布。所以晚上 10 點前沒消息,還有凌晨 4 點半這一關。

發布海上警報或陸上警報就會放颱風假嗎?

不會。警報只是氣象署的警戒程序,跟停班停課沒有直接連動。就算發布陸上警報,只要縣市首長評估風雨預測未達門檻,仍然照常上班上課;反過來說,沒有颱風警報的西南氣流豪雨,只要雨量預測達基準且有致災之虞,一樣可以停班停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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